稅收法定再提速 契稅法和城建稅法表決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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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參考報)我國稅收法定進程再推進一步。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這兩部法律都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契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我國重要的地方稅種,根據財政部所頒布的《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決算表》,契稅為6212.86億元,全國稅收收入占比為3.93%,地方稅收收入占比為8.07%。城市維護建設稅為4614.44億元,全國稅收占比3.05%,地方稅收收入占比為6%。
“此次契稅法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的頒布是我國落實稅收法定的重要舉措。兩部法律主要實現了稅收政策的平移,提高了立法層次,有利于未來地方稅執行的剛性,對于完善地方稅體系建設也有重要意義。”李旭紅表示。
相比此前的暫行條例,城建稅法不再規定城建稅專項用途,增加了增值稅留抵退稅涉及城建稅的相關規定。與契稅暫行條例相比,契稅法采取稅制平移的原則,稅率并未變化,仍為3%至5%。同時,適當拓展了稅收優惠政策,為體現對公益事業的支持,增加了免征契稅等規定。還增加了退稅規定,簡化了納稅申報。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指出,契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這一規定體現了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思路,賦予了地方一定稅政管理權限,有利于調動地方加強稅政管理的積極性,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社科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此次契稅法中,法定稅率并沒有調整。關于明年契稅法正式實施之后,是否還繼續實行個人購房的優惠政策,要看有關部門是否調整優惠政策,目前還沒有明確。稅收法定之后,相關調整將會在法制框架下更加規范,同時也會考慮房地產市場等現實情況。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契稅和城建稅法通過,意味著稅收制度將更加規范、權威、公平。契稅作為在房產交易環節征收的流轉稅,對房地產市場有一定的調控規范作用,也可以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從稅制來看,立法整體還是稅制平移,將現行的現行條例和現行有效可行的政策上升到法律,有助于現行政策的穩定,提供穩定的預期。減免稅形式更加多樣,能夠更好地滿足現實形勢的變化,增加退稅等規定,能更好地保障納稅人權益。
李旭紅表示,此次立法工作的完成,有助于鞏固地方財政收入的籌集,優化地方財政收入結構,調控地方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逐漸形成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地方財政格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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